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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回答

  1. 1.為什麼要舉辦「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
  2. 2.誰是主辦單位?
  3. 3.誰是評委會?
  4. 4.關於比賽流程?
  5. 5.關於比賽組別?
  6. 6.關於比賽曲目的類別及規定?
  7. 7.關於初賽、複賽及決賽的參賽曲目相關規定?
  8. 8.參賽選手是否可自帶鋼琴伴奏?
  9. 9.關於參賽條件的規定?
  10. 10.如何取得參賽資格?
  11. 11.何時開始報名?
  12. 12.報名的方法?
  13. 13.參賽者須準備哪些個人資料?
  14. 14.報名費用?
  15. 15.付款方式?
  16. 16.關於比賽地點?
  17. 17.關於比賽時間?
  18. 18.獎項設置?
  19. 19.關於食宿及交通安排?
  20. 20.其它規則?
  21. 21.如何辦理來美簽證?
  22. 22.美國對不同國籍的簽證要求?
  23. 23.完全不懂英文怎麼辦?
  24. 24.如何在到達紐約後叫出租車?
  25. 25.其他交通方式?
  26. 26.到達紐約後怎麼換美元?
  27. 27.如何使用紐約的公用投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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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什麼要舉辦「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

「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比賽宗旨是為了促進文化交流,弘揚純真、純善、純美的正統的聲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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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誰是主辦單位?

「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由新唐人電視台主辦。比賽盛況將通過新唐人電視台全球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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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誰是評委會?

「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評委會由資深聲樂界專家組成。評委會全權負責比賽的評審工作。評委會對賽事各輪比賽的評定為本比賽不可改變的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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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關於比賽流程?

比賽分為初賽、複賽和決賽三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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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關於比賽組別?

本次「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分為民族唱法和美聲唱法兩組(不包括通俗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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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關於比賽曲目的類別及規定?
  1.  •比賽曲目包括:中國傳統、民族、經典歌曲,影視插曲和中外歌劇詠嘆調以及藝術歌曲。
  2.  •參賽作品不得有歌頌中國共產黨或者中共黨文化內容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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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關於初賽、複賽及決賽的參賽曲目相關規定?
  1.  •初賽演唱自選歌曲一首。
  2.  •複賽和決賽演唱自選歌曲(或片段)兩首(總時間不超過8分鐘)。
  3.  •複賽和決賽曲目不得完全相同。
  4.  •複賽和決賽曲目均必須包含至少一首中文歌曲。
  5.  •參賽選手請把演唱曲目的歌譜、歌詞和鋼琴伴奏譜最晚在初賽前一個月寄給大賽組委會審閱。(根據報名初賽地點的比賽時間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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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參賽選手是否可自帶伴奏?

大賽組委會可以為參賽選手提供鋼琴伴奏。參賽選手也可選擇自帶鋼琴伴奏(所需費用自理)或自備伴奏音樂(兩張音樂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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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關於參賽條件的規定?

所有專業藝術院校和表演團體中的聲樂教師、聲樂演員和學生等專業人士,以及具有專業水準的聲樂愛好者均可報名參賽。具體細節可通過大賽網站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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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如何取得參賽資格?

評委會審查參賽報名者的所有報名資料後﹐發送新唐人電視台「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邀請函﹐參賽選手可憑此函辦理簽証和參賽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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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何時開始報名?

報名日期:2008年4月20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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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報名的方法?
  1.  1.網上登記註冊:http://vocal.ntdtv.com
  2.  2.電子信箱: vocal@globalcompetitions.org
  3.  3.熱線電話:1-646-736-2988 (中文); 1-646-736-2969 (英文 )
  4.  4.傳真:1-212-918-3479
  5.    郵寄地址:P.O. Box 1434, Secaucus, NJ 07096-1434, U.S.A.
  6.    請注明:新唐人電視台「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組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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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報名須準備哪些個人資料?

報名參賽者須認真填寫「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參賽報名表和履歷表(可從大賽網站下載)。凡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下者,其監護人須在報名表上簽字。

  1. 報名者須提交個人一寸彩色近照2張及有效證件複印本。有條件者請提供數碼照片。
  2. 報名參賽者須選送最近錄製的演唱片段(不少於10分鐘),大賽組委會接受優質錄音盒帶、CD、VCD或DVD光盤等形式,VCD或DVD最好使用NTSC製式。參賽選手所提供之VCD或DVD不得加以修飾或剪輯。光盤或錄音盒帶封面詳細注明選手資訊。除此之外,在錄製與播放的音像畫面中不得出現任何透露選手信息的字幕與標誌,否則將視為棄權行為。若直接郵寄有困難,請直接與組委會聯繫。
  3. 以上資料請以掛號快件郵給本賽組委會,報名時提供的所有資料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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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報名費用?

報名費:5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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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包括現金、旅行支票或現金支票。
  2. 支票抬頭請用NEW TANG DYNASTY TELE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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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關於比賽地點?
  1. 亞太區初賽:將在台灣國立嘉義大學演藝廳舉行(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
  2. 北美區比賽(初賽、複賽、決賽及頒獎典禮)將在美國紐約市舉行。

The Town Hall Foundation
123 West 43rd Street
New York, NY 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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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關於比賽時間?
  1. 亞太區初賽日期:2008年7月5日至6日。
  2. 北美區比賽日期:2008年8月8日至8月10日。

8 月6 日 (星期三) :參賽選手報到及大賽介紹會
8 月7 日 (星期四) :個人排練
8 月8 日 (星期五) :初賽
8 月9 日 (星期六) :複賽
8 月10 日(星期日):決賽及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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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獎項設置
  1. 金獎一萬美元;銀獎三千美元;銅獎一千美元。

1、民族唱法:
男聲:金獎1名,銀獎1名,銅獎2名。
女聲:金獎1名,銀獎1名,銅獎2名。
2、美聲唱法:
男聲:金獎1名,銀獎1名,銅獎2名。
女聲:金獎1名,銀獎1名,銅獎2名。
3、大賽另設优秀演唱獎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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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關於食宿及交通安排?
  1. 大賽組委會將為入圍選手及陪同人員推薦在美國紐約市的酒店。
  2. 入圍選手及陪同人員的旅費、食宿費和交通費等一律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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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其它規則?
  1. 參賽者一旦報名﹐將視為承認本次大賽所有規則有效。
  2. 參賽者須遵守大賽組委會的一切安排。如有違反者,大賽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其所獲獎項。
  3. 比賽期間所有音像版權均屬新唐人電視台所有。
  4. 大賽組委會擁有對本次大賽規則的最終解釋權並有權更改大賽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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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如何辦理來美簽證?

(1)、通常您的護照需要有效期在來美6個月之內不失效。
(2)、以下只是大體規則,細節請參閱。  
http://travel.state.gov/visa/visa_1750.html
您若已有入境美國簽證或官方認可證件,無須再為本大賽單獨申請簽證。
持以下27個“免簽國/地區”護照者,無須簽證即可登陸美國:
Andorra, Australia, Austria, Belgium, Brunei, Denmark, Finland, France, Germany, Iceland, Ireland, Italy, Japan, Liechtenstein, Luxembourg, Monaco, the Netherlands, New Zealand, Norway, Portugal, San Marino, Singapore, Slovenia, Spain, Sweden, Switzerland, United Kingdom (安道爾、奧地利、澳大利亞、比利時、文萊、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愛爾蘭、義大利、日本、列支敦士登、盧森堡、摩納哥、荷蘭、新西蘭、挪威、葡萄牙、聖瑪力諾、新加坡、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國)
注:以上27國免簽合法居留期為90天以內,來訪者必須持有機讀護照(machine-readable passport),不符合此條件者仍需赴美使領館辦理簽證。
(3)、加拿大及百慕大公民來美參賽通常無須簽證。
(4)、其他國家/地區公民須辦理入美簽證。通常可辦理訪問簽證(B簽證)。
報名參賽者可與我們聯絡,獲取大賽邀請函。各國訪問簽證等候期長短不同,參賽者請盡快與最近的美國使領館聯絡辦理簽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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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美國對不同國籍的簽證要求?

到美國紐約來參加「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可以考慮申請B-1/B-2簽證。如果是工作的,需要提供工作證明和工資單。
(1)、比賽邀請函(由大賽組委會提供)
(2)、介紹信(詳細的內容包括來美國的目的,滯留時間和擔保金)
(3)、有效的護照
(4)、5x5cm,彩色或黑白,背景為白色,6個月之內的照片用於貼在DS-156表上
(5)、簽證申請費原始收據
(6)、電子DS-156表
(7)、DS-157表
香港、澳門赴美簽證
步驟一:請到大新銀行繳付手續申請費港幣800元。 此費不可退還。請與當地的大新銀行查詢收費地點。
步驟二:填寫電子申請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開始,只接受填寫電子申請表的申請,其他表格的申請不會被接受。(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男士,年齡屆乎16至45歲者,必須加填DS-157表格)
步驟三:貼一張最近六個月內的相片在電子申請表。 相片規格要求嚴格,相片規格每一申請人必須呈交一張在六個月內依照下列規格拍攝的彩色相片。
• 相片大小:50 毫米(2 吋)正方。申請人的頭部(從頭髮頂部至下頷)必須有 25 毫米(1 吋)至 35 毫米﹔申請人的眼部必須離相片下方有 28 毫米至 35 毫米。
• 背景:一張正面白色背景。彩色或圖案的背景是不被接受。
• 相片規格:申請人的正面,不向下望或左右望,申請人的頭部必須是在中央並露出雙耳。

步驟四: 準備以下檔:(1)填妥的電子申請表(2)銀行收據(3)護照(護照有效期必須超過旅美日期六個月)(4)美國簽證(如果你曾經獲得美國簽證,不論是否還有效,請一同遞交)(5)預約確認書(請看以下步驟)。
步驟五: 預約。每一位申請人必須只預約一次,電腦不能接受多次預約。如透過電話查詢中心安排面談預約,某些申請人士不需要預約。
步驟六: 準時在預約時間來美國領事館辦理手續。為了保安理由,所有進入美國領事館的人士和攜帶內進的物品都要經過搜查。武器或任何可用作武器的物件,所有的電子裝置,任何的液體和/或易燃物品 (包括香煙打火機和火柴)都不能攜帶進入領事館內, 請將這些物品留在家中。手提電話可以在檢查後放在入口處代管,但不能攜帶內進。正常情況,只允許申請人本人進入領事館面談。只有父母或監護人可以陪同17 歲以下未成年子女面談。
所有居住於香港或澳門未滿14歲子女,而且從未被拒絕過美國簽證,可以使用“投遞方式” 遞交填完的電子申請表不需要親自到美國領事館辦理手續,但是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提供關係證明書 (原版的出生證明書或法院文件等),以便證明身份和關係。
步驟七:無論是否批獲簽證,在面談結束後,多數的申請人立刻知道結果。 成功的申請人必須到香港郵政(位於非移民簽證處大堂)辦理郵遞付費手續。 簽證簽發後,所有的簽證將由香港郵政局郵寄給申請人。郵寄時間需要三至四個工作天。請注意:除了人道或醫療的少數緊急個案,簽證不會在面談當日寄回給申請人。 凡是郵遞於香港地址的手續費是港幣25元,而郵遞到澳門地址的手續費是港幣65元。該費用是以每個申請人做單一計算,該費用必須以現金付款。
台灣赴美簽證
最常見的美國簽證種類是B-1/B-2,旅客可以憑該簽證到美國短期洽商和觀光。以下將說明如何申請B-1/B-2簽證。
所有年滿十四歲到未滿八十歲的申請人必需透過預約親自前來美國在台協會臺北辦事處。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必需代替未滿十四歲的小孩申請。年滿八十歲的申請人則可以委請代理人遞交申請案件到美國在台協會。
必要文件:
在申請B-1/B-2簽證時申請人必需攜帶以下檔到美國在台協會臺北辦事處:
• 有效的護照 (持照人需在護照上親自簽名)
• 一份用英文填妥的申請表格DS-156, 並貼上一張照片。表格上需註明台灣聯絡電話。本地地址可同時用英文及中文填寫以利確認,但中文地址可選擇不寫。照片必需是5公分見方,全臉正面面對鏡頭並於六個月內拍攝,頭頂至下巴需足2.5至3.5公分之間,白色或灰白色背景的彩色照。
• 年齡十六到未滿四十六歲之間的男性申請人必需另外繳交一份用英文填妥的非移民簽證申請表補充說明DS-157。
• 簽證手續費台幣$3,300元(恕不退費),請事先至郵局劃撥繳款,並在申請當時繳交收據正本,由於內部存檔需要,每一個人需繳交一張劃撥收據,請個別劃撥。本組劃撥帳號是 19189005,戶名 :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本收據自劃撥日起一年內有效。
• 如有之前的護照,請一併提出。如因遺失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提出過去的護照,可提出一份歷年入出境記錄,請向本地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地址是:臺北巿廣州街十五號,電話 2388-9393。
• 若是您更改了姓名,請在DS-156申請表上註明您之前的姓名並請附戶籍謄本。
非移民簽證申請人重要須知: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每一位申請商務,觀光或學生簽證前往美國的人都被假設為有移民的企圖,除非申請人證明並非如此。為了取得簽證,申請人必需證明其在台灣有強烈的約束力,能迫使他們在行程結束後離開美國。有必要的話,簽證官會請您提出文件以說明您在台灣的情況。這些檔並無特定要求,但我們建議您儘量攜帶以下您有的資料前來,以證明您有資格取得簽證。
各種有利的檔包括:
• 全戶戶籍謄本
• 財力證明,如存摺、稅單、或不動產權狀
• 在職證明
• 學生成績單
• 所得稅扣繳憑單
• 有關這趟行程的資料
• 如果是商務行程,請帶美國公司的邀請函
• 公司負責人請帶公司登記證、執照及最近的稅單
• 結婚證書
• 小孩的申請可以提供出生證明、學校成績單、父母的財力證明及護照。
在面談的時候:
• 請勿在面談一開始的時候就將所有的檔遞交給面談官員。只要將必要檔放置在窗口即可。需要的話,官員會要求進一步遞檔。
• 請勿將飛機票視為有利的文件一併提交。
新加坡赴美簽證
新加坡公民可能不需要簽證,若是在美國少於90天。
建議除了基本檔外,160新加坡元簽證收據,最好有證明在新加坡有穩定工作收入的證明,銀行存款證明,三個月收入清單,繳納稅證明。
日本赴美簽證
156表,護照,100日元簽證收據,預先付款的ExPack 500 信封,非日本人申請者,要準備再入境日本證明,PHOTOCOPY OF JAPANESE ALIEN REGISTRATION CARD,若已婚者,結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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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完全不懂英文怎麼辦?

建議把需要問的問題請朋友用母語和英文寫在紙上,以方便到達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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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如何在到達紐約後叫出租車?

紐約的出租車又叫黃帽子(Yellow Cab),車身都是黃色的,所以有此外號。 除此以外的車雖然也叫出租車,其實是無照經營的出租車搭乘中,橋或隧道的過路費得旅客自己付。 常常司機在運行中為了讓車跑得更快自己付過路費,這個費用在乘客下車的時候跟車費一起算。一般給司機15%的小費。在每個候機室前面很容易叫到車,從機場到曼哈頓大約需要30-40分鐘,車費五十美元左右,可坐最多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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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其他交通方式?

去曼哈頓的巴士每20到30分鐘有一趟,運行時間是從上午6點到晚12點。JFK機場的所有出機場通道處(terminal)都有始發站,到第42街的時間是約1小時20分鐘,車費是15美元。
http://www.nyairportservice.com/jfk_manhatta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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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到達紐約後怎麼換美元?

在機場出海關處請留意兌換處,並請詢問機場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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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如何使用紐約的公用投幣電話?

一般的市話是$0.25(Quarter),拿起電話,在聽完一段錄音電話後,投入$0.25,然後就可以撥打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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